更新时间:2025-02-21 00:42:3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治思想性、科学性、群众性、艺术性的健康教育基本原则,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和手段,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学习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围绕重点疾病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满足师生不断的自我保健需求的健康教育体系,提高维护健康的意识,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促进师生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三、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办事处的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各学科教学中。同时开发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课
就心理知识传授而言,主要实质是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实际需要,适当介绍与心理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常识、自我进行心理训练的方法和自我心理保健的知识。这种课上传授的不是心理科学的系统知识体系,而是将有关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化为学生自我教育的理论和自我心理训练的可操作的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把握自己的心理更自觉的维护和增进自己的心理健康。
2、专题的心理讲座
结合学校的教育主题以及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题心理讲座,传授心理学知识和心理调试的方法的运用,增进学生对自我心理健康的关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教育学生不仅要成材而且要成人。
3、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加快心理档案建立
通过观察和一系列地心理测试,帮助学生建立心理档案,这不仅有助于班主任地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各科教师根据学生地心理特点进行教学,还有助于家长的家庭教育。为学生提供一个化解心理疑惑和解决心理问题的场所,要鼓励学生有问题和困惑的要向心理老师请求帮助,要知道“走进‘心理咨询室’不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事情,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4、各班级选择心理委员配合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心理委员要求有较好地人际关系、有进取心等特点地学生来承担,一班选两名(男女生各一名),这些学生要观察实际情况并且及时地向学校地心理教育人员反映这些情况,有助于班级心理教育个别进行和集体进行,是心理工作人员和学生保持密切地联系,更有利于心理教育工作地更好地实施和顺利发展。
5、心理阅览室和心理活动室地设立和全面开放
心理阅览室和心理活动室地设立和全面开放,这为学生进行自我心理教育提供有利地场所,也是扩大学生地阅读范围和增强学生学习兴趣的途径之一。
(二)加强生理健康教育
1、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及时把上级对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向全体师生传达,做到人人皆知;动员全体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双创工作宣传栏、黑板报、健康教育专栏的资料收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双创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以及健康知识的教育。
2、继续开展卫生创建与检查评比活动
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组织德育处每天对各班级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做到天天检查、周周评比,月月奖惩,不断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做好总结材料。
3、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时机,组织开展不同专题的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创建及卫生防病常识和保健知识等,提高广大观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组织好爱国卫生月活动,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x,使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民心、家喻户晓。
4、加强反吸烟宣传活动。
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宣传。积极开展无烟家庭、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张贴禁烟标志。
5、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狂犬病、麻疹、脊灰、流感、甲肝、乙脑、疟疾等疾病的健康宣传。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6、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要结合学生心理和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教活动,设立卫生监督岗,实行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促进学生健康意识的提高,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行为、习惯。
为提高我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发展,将工作方案主题确立为“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细化要求、强化监督、合力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街道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工作方案。
一、患者基础信息管理
在将新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前,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以及5日内由辖区精防人员为新建患者开展一次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服务,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20xx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和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10日内由辖区精防人员完成对患者首次面访,并交于医疗机构录入平台。患者平台基础信息要求每年年初更新一次,方可开展新年首次随访。
二、随访评估
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家庭访视及视频等方式。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随访对象包括患者本人、家属或监护人、其他知情人。面访指门诊或家庭访视或视频且访到患者本人(经电话患者正在住院也算面访)。面访要求上、下半年各一次,面访率就低不就高(指标80%)。本年一、三季度根据平台功能,会将六大率及时细化至卫生服务站考核、评比、得分。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辖区精防人员对患者自知力和社会功能状况的关系、对患者的危险性评估采取培训、抽查、督导反馈。
四、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前辖区精防人员按要求送达体检通知单,取下体检通知回执(若不同意体检或拒检某项应签字并说明原因)。
五、联防联控
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卫计中心与辖区派出所每月开展一次患者信息交换,定期与民政、综治部门开展信息交换,每年开展一次辖区患者随访摸底排查。
六、宣传工作
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社会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积极配合医生访视、服药,参与社会活动。
根据省精卫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随访服务的通知(鄂精卫办〔20xx〕1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随访、干预等管理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5‰,规范管理率达到85%,治疗率(服药率)达到75%,规范治疗率(服药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5%,精神分裂症规范治疗率达到65%,面访率达到85%。
二、服务内容
(一)登记管理。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患者纳入管理。纳入管理对象必须由家属提供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并上门或门诊预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补充完整个人信息。
(二)随访评估。疫情期间,社区精防人员和关爱帮扶小组不能中断社区随访工作,可采取网络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询问患者和(或)家属相关情况,请家属配合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情绪,如发现患者病情波动,立即通知社区精防人员,联系上级精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指导。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或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患者,尽快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对既往有暴力行为和风险、不规律服药、家庭弱监护的患者要进行重点评估和关注。每年至少对所管理患者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并进行危险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按照现场评估情况进行危险性分级(详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三)干预管理。根据危险性评估分级情况进行分类干预,在进行随访时,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其本人和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并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具体要求如下:危险性评估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如可能造成社会危害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加强管理,2周内了解其转诊治疗情况;对于未进行转诊和住院治疗的患者,帮助联系精神病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进行再次随访。危险性评估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建议调整用药和对症治疗,2周内进行再次随访;若随访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内进行下一次随访;随访不稳定者,应请精神病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内继续随访患者现状。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嘱其本人或者家属,要求继续服药治疗,3个月内进行下一次随访。
(四)健康体检。每年对所管理的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并详细记录体检结果。
三、档案管理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健康档案、体检表、随访服务记录表、辅检单、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同意纳入管理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相关信息表单统一装入个人健康档案内。同时,按要求将各项档案详细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和“公卫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统一存放乡镇卫生院,专人保管,保密个人隐私,严禁随意泄露患者各项信息。
四、考核评估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导、考核评估。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依据。
开展造林绿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助力碳达峰中和目标实现的战略选择,是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我县城乡绿化品位,做大做强林业特色产业,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扎实推进今冬明春我县营造林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山美、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标准,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着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努力实现由“绿起来”向“美起来”转变,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优越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全省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在巩固、提高、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绿化理念,提高城乡绿化成效。以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为抓手,以工程项目为依托,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实现“双增”为目标,努力建造秀美乡村、打造特色小镇的城乡绿色新格局,奋力开创“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以生态建设、绿色发展为导向,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造林绿化年度计划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各类造林经营主体和山头地块。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森林法》,科学合理规划落实造林绿化用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精神,对违规在耕地上造林绿化的,不予以核实造林面积,不安排财政补助资金。要统筹安排好各项计划任务,一是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彰显特色的原则;二是林业产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原则;三是落实经营机制,创新投入机制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兼顾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五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高位推动、责任分解、部门协作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县造林绿化任务预安排为0.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0.8万亩),森林抚育0.35万亩。
四、工作重点
1、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林业工程项目支撑、财政扶助为保障,推进油茶、竹类、香精香料、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六大产业工程的进程。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兼顾林业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对农民增收致富的拉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造林大户、普通农户、贫困户参与营造林工程建设。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结合产业发展目标,依托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我县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意见,重点发展油茶产业和森林药材产业、苗木花卉产业以及速生丰产林。
2、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体,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双增长”。通过各工程项目增加城市绿量,鼓励农民利用村庄内的空隙地,在房前屋后和庭院发展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和景观树种,做到“进村一路绿、环村一片林”。通过补植补造、更新改造、抚育改造等措施,增加农村周围山场乡土珍贵树种比例,提高风景林质量。大力支持国有林场及乡村家庭林场主参与封山育林,扎实抓好森林抚育,切实搞好幼林管护,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增长,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森林县城。
3、以打造长江最美岸线为契机,推动我县重点区域的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努力建造沿江绿色生态屏障。
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科学选择乡土树种和彩叶珍贵树种,打造重点区域森林“四化”示范基地,带动全县森林“四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对因干旱等原因导致杉木枯死需要进行清理采伐的林地,清理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或补植改造,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要大力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引导森林经营者对商品林开展中幼林抚育,对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要明确森林抚育操作细则,结合低产低效林改造对部分退化林分进行适当抚育,恢复天然植被。
五、时间要求
1、20xx年1月底前落实好造林山场、造林经营主体,林业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搞好造林地规划。
2、20xx年2底前要全面完成造林整地工作。
3、20xx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造林绿化的栽植工作,在确保造林质量与成效的前提下,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的人工造林任务。
4、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等原则上要在20xx年8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造林绿化是林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各地各部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要进一步从全局的高度,以战略眼光充分认识抓好营造林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懈怠,不动摇,切实做到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增强提升造林绿化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各项绿化提升工作的落实。利用会议、媒体、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宣传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绿化湖口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督查、总调度工作,县级“林长”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林长制公室具体负责营造林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合理组织,高位推动,要坚决实行林长负责制,副林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各地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和厘清职责: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道路绿化、园区宜林空隙地绿化,指导园区企业厂区绿化;县林业局负责沿江滩涂的绿化提升和裸露山体的复绿;规划建设局负责县城内街道、公园及公共场地的绿化;交通局负责省道、县道两旁绿化;各乡(镇)负责乡村道两旁的绿化、集镇、村庄空隙地绿化,乡村风景林建设,年度营林生产任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财政、发改、教育、民政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力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营造林建设的组织协调,建立检查考核和工作通报机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明确责任人,确保营造林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将今冬明春营造林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确保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措施到位。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林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营造林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油茶、森林药材产业,具体政策按标准执行。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落实好专项资金,以保障营造林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广泛吸收民间资本投入,形成全社会共建森林城乡的良好局面。
4、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县林长办对照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调度通报制度,对正在实施的查进度,对没有到位的查原因,对未落实的查责任。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建设成效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各级保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我局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市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装箱保密检查的通知》(咸办发[20xx]3号)的要求,经研究,我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制订如下自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自查内容
重点检查密码电报、涉密信息资料、三密文件、计算机(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办公网络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密载体(含纸质)进行清理。
三、自查方式
以自查为主,在认真学习新《保密法》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检查,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此次保密自查工作。
(二)规范细致。检查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检查规范,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特别是重点涉密岗位,必须进行彻底排查。凡属纸质涉密文件要统一收缴到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存放、统一处理;连接互联网的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里禁止存储涉密电子文档,个人持有的涉密电子文档要进行彻底清理;办公室、信息科将对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和办公网络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台帐,严禁用个人移动存储介质处理公文。
(三)务求实效。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将进行督促整改和复查;对于查出严重违规和涉嫌泄密的问题,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到20xx年,美育课程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xx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的具有江西特色的新时代学校美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中小学要建立和完善“晒课表”制度,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要深入落实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幼儿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幼儿感受美、发现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课程,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一至二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书法课。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普通高中艺术课程为每周1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
(二)面向人人加强美育实践。学校美育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掌握1—2项艺术技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研学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展示交流,特别是要以合唱为突破口,唱好江西本土的红歌、民歌,推进学校美育整体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国学经典吟诵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每3年分别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幼儿综合性艺术展演,每年举办1次红歌合唱展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每年开展中小学生幼儿艺术专项展示,各大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要举行1次校级美育(艺术)展示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品牌活动。
(三)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各地要加大中小学音乐和美术教师补充力度,未配足配齐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地方应在每年新招聘教师计划中划出不低于15%的比例专门用于招聘音体美教师,音乐和美术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转教其他课程。在申报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适当增加音乐和美术专业人数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到20xx年、农村学校到2030年,每百名学生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达到0.9人以上(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须在当年达到标准)。加快高校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到20xx年,未设置艺术类专业的高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70%以上。严格中小学美育教师准入条件,美育学科教师岗位招聘要设置相应专业门槛。在美育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中,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分值比例从原来的5∶5调整为4∶6,提高学科专业知识考查的权重。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搭建美育教师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平台,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教育教学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好、能上示范课、能训练社团的全能型教师。持续实施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农村实习支教计划,建立多元化专兼职美育师资队伍,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
(四)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艺术课程教材,注重教材纵向衔接,实现主线贯穿、循序渐进。鼓励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积极开发具有当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非遗特色的美育课程资源,按照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比例,作为校本教材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五)提升美育教学质量。以提高质量为导向,进一步明确美育课程育人目标,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充分挖掘我省赣剧、采茶戏、剪纸、红色文化和民族民间歌曲、舞蹈等美育资源,鼓励民间美育资源、馆藏文物资源进课堂,拓展美育空间。依托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江西省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加大美育教学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学校美育整体发展。设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的高校,艺术课程设置及教学要与中小学美育课程相衔接,并依托现有的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定期开展美育师资专项培训和美育实践活动,培育一批美育优秀教学成果。
(六)改进美育教学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美育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和学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美育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常演)的要求,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美育教师在美育方面取得的业绩视同为教学科研业绩,在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教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在教学成果奖等评比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七)建立美育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乡村美育振兴行动,逐步补齐农村学校美育“弱、小、少”短板。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鼓励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开展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等综合改革实践,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交通情况合理制定“统一课表”,统筹组织县域内优秀音乐、美术教师到边远农村中小学开展“走教行动”。大力实施高校艺术专业大学生农村支教计划,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音乐、美术教师需求。
(八)推进美育融合发展。依托“赣教云”平台,开发和遴选一批美育精品在线开放共享课程,推进“互联网+美育”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教学点美育教育资源全覆盖,促进全省美育资源共享和美育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五个一百美育工程”(10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100个学校美育实践基地、100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10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积极推动美育优质课展示、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美育教师能力展示等各类美育活动资源共享。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和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要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倡导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高校美育改革成果等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非遗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按国家规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和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谋划,把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教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推进学校美育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编制、人社部门要协助配齐配足美育师资;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美育场地建设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学校美育场地建设指导;文化部门要推动文化艺术场馆按国家规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共青团和文联要动员和组织美育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完善管理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内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以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学校美育工作。各市、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研员各1名,建立音乐、美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高校要设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门,负责做好开设公共艺术课程,支持团委、学生会开展课外活动和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教学、训练、展演等相关工作。继续发挥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专家咨询作用,成立江西省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各地成立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抓好美育工作,提高美育工作成效。
(三)改善美育条件。各地要建好满足美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足配齐美育教学所需要的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并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非遗馆等艺术场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四)强化督导评估。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价、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课程实施不规范、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五)营造社会氛围。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整合校内、校外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引导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及时总结、推广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全省学校美育工作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一、活动目的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主题将大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同时促进社会更加理解并接纳患者,使患者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章镇中心医院将开展一系列精神卫生宣传、组织专业医护人员开展义诊活动,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宣传口号:
1.关注心理健康,收获幸福梦想
2.心理健康你我他,平安快乐千万家
3.和谐社会,从心开始
4.消除心理阴霾,绽放健康笑脸
5.和谐身心,点赞生命
6.阳光心态,幸福人生
三、活动时间:
10月10日上午9:00-11:30
四、活动地点:
章镇绿洲路街道
五、活动内容:
1、由负责精神病管理专业医生坐诊。群众可现场咨询有失眠,头痛及有关心理健康相关问题。
2、宣传介绍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内容,康复优惠政策,及本医院免费领取重性精神病药物名称。
3、发放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等相关资料。
4、测血压、测血糖、眼科、五官科、内科等一般健康查体及现场咨询。
5、撰写报道。
六、活动安排:
1、10月15号:制定实施方案及计划
2、10月6——20xx-10-8:活动宣传
3、10月10:
1)义诊工作人员安排:负责精神卫生医生1人,测量血糖值1人,测血压医护人员2人,五官科、内科健康查体各1人,派发宣传资料1人,后勤拍照及撰写报道1人。
2)物资准备(义诊桌椅、相机、血压计、血糖仪、电筒、宣传资料、横幅)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活动地点
xx县烈士陵园
四、参加人员(共约人)
1.县领导;
2.民政局、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相关领导;
3.中小学生代表(人);
4.县直各单位代表(人);
5.志愿者代表(人);
6.众兴镇(人)。
五、活动议程
1.拟请县民政局局长周成国同志主持;
2.集体向默哀;
3.请烈士陵园负责同志介绍革命英雄事迹;
4.中小学生代表献辞(中小学生各一名);
5.县领导讲话;
6.县领导带领学生代表向纪念碑献花圈;
7.组织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
六、任务分工
民政局:
1.负责祭扫活动通知文件的起草下发工作;
2.负责县领导邀请及参与活动的衔接工作;
3.负责周成国同志主持词撰写工作;
4.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审核工作;
5.负责县直各单位参与人数分配工作(与活动通知一并下发);
6.负责县领导及学生代表献花圈指挥工作;
6.负责主席台站位及参与活动人员方阵划分工作。
文明办:
1.负责县领导讲话撰写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审核工作;
3.负责祭扫活动各项任务的衔接工作。
教育局:
1.负责中小学生组织参与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撰写工作;
烈士陵园:
1.负责活动场地准备工作;
2.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撰写工作;
3.负责音响、主席台地毯花草、发言席鲜花、花圈准备工作;
4.负责革命历史博物馆解说工作;
5.负责活动现场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工作。
团县委:
负责志愿者组织工作。
县广电台、宿迁日报社泗阳记者站、新闻信息中心:
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供电局:
负责活动现场的电力保障工作。
消防大队:
负责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局:
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发展改革委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x教秘财[20xx]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学校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号),着力解决近期教育乱收费现象有所抬头、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高发频发的问题,通过宣传培训、全面摸排、扎实整改、规范提高等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二、专项整顿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顿范围
全校各处级单位。
(二)整顿内容
重点围绕近期发现和群众反映较多的一些突出性、倾向性、有代表性的教育乱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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