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9 20:42:22
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注重自我,更注重权益保护,更注重发展前途……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既和过去的农民工一样面临共同的问题,同时具有自身的新特征和新诉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20__年2月20日发布的一份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面临的困难以及助其发展的对策,希望唤起全社会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新生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目前全国约1亿人。报告显示他们有五个特点:
受教育时间较长,专业技能较欠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67.2%,比传统农民工高18.2个百分点。拥有中专(中技、职高)、大专(或高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经历的比重分别是过去农民工的1.6倍、2倍与2.3倍。尽管受教育年限普遍更长,但绝大多数仍停留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过半未婚,生活经历简单。处于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59.9%尚未结婚,而传统农民工中已婚比例为93%;务工前他们的生活经历更简单,74.1%外出务工前“在学校读书”。
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就业,外出谋求发展动机强烈。七成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前往东部就业,高于农民工整体水平。42.3%的外出务工动机是为了“寻找发展机会”,出来见世面的比重为6%;而传统农民工中55.1%的人是为了“赚钱养家”。
多聚集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调查显示,81.7%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于第二产业,近两成在第三产业就业。从行业分布来看,73.9%的新生代农民工集聚在制造业。
绝大多数从业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企就业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聚集度,为58.2%。从发展趋势来看,20__年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较20__年有所增强,分别上升了17.9和3.4个百分点。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劳动权益保障等一些共同的问题,但其面临的问题又有特殊性。
整体收入偏低。据调查,他们平均月收入为1747.87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时也比传统农民工低167.27元。
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5%,低于城镇职工4.1百分点。合同签订质量较差,执行情况差。68.2%的合同对于月工资数额没有具体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后,16.8%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这为他们与用人单位一旦发生争议时认定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工作稳定性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更换工作的平均次数为1.44次。且每年变换工作0.26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主动与用人单位结束合同的行为。换工作中,88.2%主动提出结束合同。37.6%的主动辞职是因为工作“没什么发展前途”。同时,他们更换工作的意愿更强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换工作的打算。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工作满意度较低。
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为67.7%、77.4%、55.9%、70.3%和30.7%,分别比城镇职工低23.7、14.6、29.1、9.1和30.8个百分点。总体看,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程度不高。
职业安全隐患较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低于传统农民工。其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
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更渴望和企业能够紧紧相融。96.1%的人表示他们关心企业发展,但认为企业“不怎么关心”或“完全不关心”他们的达16.9%。认为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关系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关心职工疾苦”,而传统农民工认为是“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过大”。他们更渴望得到来自企业管理者的关怀和关注。此外,职业培训不理想、加入工会比例较低等因素,也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不利因素。
春晚舞台上,一首来自农民工的《春天里》引发社会热议。专家认为,要学会倾听且真正弄懂农民工的呼声,解决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薪酬问题是农民工关注的主要问题。对此,中国工运研究所所长吕国泉建议: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增长、共决机制,加强对其工资的劳动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要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集中的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业集中度较高、小企业密集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提高协商覆盖范围,使之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
其次,要推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落实,扩大农民工参保面。重点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提高社保统筹层次,实现社保关系顺利转移和接续。多渠道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后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权益。
再次,可鼓励各地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力争全国每年至少解决400万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
最后,要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加大维权力度,增强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一、农民工规模
(1)农民工总数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农民工总数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幅1.9%。其中,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幅2.8%。
(2)农民工总数增速继续下降
XX年以来,农民工总数增速持续下降(详见下图)。在、和,农民工总数增长率分别比上年下降1.0、0.5、1.5和0.5个百分点。在、,农民工增长率分别比上年下降2.1、0.4、1.3、0.4个百分点。近三年来,本地农民工数量的增速也逐年下降,但增速快于农民工。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速度快于其他地区
按出口区位,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26.6%。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增长率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的基本特征
(1)60%以上是男性农民工
在所有移徙工人中,67.0%是男性,33.0%是女性。其中,69.0%的农民工为男性,31.0%为女性。在当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青年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
就年龄组而言,移徙工人主要是年轻人,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占17.1%。调查数据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比例持续下降,从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从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教育比重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比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26%的农民工高中及以上学历,比上年增长1.6个百分点,21.4%的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学历,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
(4)技能培训的比例有所增加
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增长2.1个百分点。其中,32%接受了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均占6.8%,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按性别划分,36.4%的男性移徙工人接受了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31.4%的女性移徙工人接受了职业技能培训。就年龄而言,接受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有所增加。
三、农民工的流动分布
(1)西部地区吸收能力继续增强
在所有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有1.6425亿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中部地区从业人员5793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西部地区从业人员5105万人,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西部地区农民工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当地转移的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长4.1%。
(2)跨省流动人口比例增加
在农民工中,跨省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幅1.7%,占农民工总数的46.8%,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地区方面,东部地区18.3%的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62.8%的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中国西部53.9%的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3)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例继续上升
在农民工中,有1.0885亿农民工流入地级以上城市,占比64.7%,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77%的跨省农民工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全省53.9%的农民工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
四、移民工人的就业
(一)第三产业农民工比例增加
第二产业农民工就业比例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农民工就业比例为42.9%,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零售贸易的农民工比例为11.4%,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从事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务的农民工比例为6.5%,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比例为6.0%,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2)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明显提高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例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其中,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主要是由于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的农民工比重增加。其中,从事运输、仓储、邮政的农民工占比8.7%,从事住宿、餐饮行业的农民工占比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个和0.2个百分点。
(3)自谋职业的农民工比例增加
XX年就业农民工占比83%,自谋职业农民工占比17%,自谋职业农民工占比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1)各行业农民工收入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长255元,增长9.8%。从不同行业来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持续增长,制造业、建筑业、住宅服务业、修理业等服务业增长较快。
(2)东部地区农民工收入快速增长
地区方面,东部地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长273元,增幅10.2%;中部地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长227元,增幅9%;西部地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长246元,增幅9.6%。东部地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增长率比中西部地区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外出务工人员消费支出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生活支出944元,比上年增长5.8%。农民工月平均生活支出为人均445元,比上年下降1.8%,生活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2)居住在建筑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民工比例下降
外出务工人员中,28.3%住在宿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17.2%居住在建筑棚和生产经营场所,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出租屋占比36.9%,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13.3%的农民工回家居住,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1%的农民工在工作地购买了自有住房,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买房的农民工比例增加,主要是因为小城镇买房的农民工增多。在买房的农民工中,49.1%的人在小城镇买房,比上年增长2.7个百分点。
(3)接受用人单位住房补贴的农民工人数增加
外出务工人员中,获得用人单位或单位免费住宿的比例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农民工获得用人单位或单位住房补贴的比例为8.6%,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或住房补贴的比例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保护移民工人的权益
(一)加班加点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不明显的
农民工年平均就业时间10个月,月平均就业时间25.3天,日平均就业时间8.8小时,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40.8%的农民工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比上年略有下降。然而,85.4%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
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为38%,与去年基本持平。
(2)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下降
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地区方面,东部地区打工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拖欠工资的比例为1.2%,与去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比例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集中的几个行业来看,建筑业仍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场所,批发零售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越来越大。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比例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比例下降0.3个百分点,运输、仓储、邮政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三)拖欠工资数额上升较多
XX年农民工平均拖欠工资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幅17.1%。其中,农民工人均拖欠工资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幅16.8%;当地农民工平均拖欠工资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幅14.8%。
(4)参与“五险一金。农民工的比例增加了
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分别比上年提高1.2、0.5、0.5、0.7、0.6、0.5个百分点。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保险参与率提高了。农民工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参与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养老、失业、生育参与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5)东部地区参与率最高,中西部地区增速较快
按地区,在东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与率迅速上升。
(6)制造业参与率最高,建筑业参与率最低
行业方面,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加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
注意:
1.农民工监测调查简介
为了准确反映我国农民工的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建立了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并在农民工出口地进行监测调查。调查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区,在1527个调查县(区)选取8930个村庄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这项调查以家访的形式每季度进行一次。
2.主要指标说明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工作的农民工。
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以外工作的农民工。
与家庭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地城镇以外的地区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在最近公布的《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中国尘肺病农民估计数量在600万人左右。尘肺病的死亡率高达22.04%,更为严重的是,每年仍有2万名新增尘肺病患者。
欧洲和美洲国家的经验是,尘肺病问题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遏制和解决,日本最后一例尘肺病在1970年,美国尘肺病在1930年代已经消灭。目前在我国,与尘肺病的严重性相比,它的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尘肺病患者90%是农民,他们从事矿山开采、路桥隧道开凿、金属冶炼等行业,缺乏安全和权益保障,维权艰难,更缺少发声途径。曾经很多人不知道这种职业病,但经过近些年的尘肺病农民工维权事件、媒体报道等,尘肺病的知晓率已经有所提高。
《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尘肺病农民工深陷四大困境
“高达82%的尘肺病农民工最终在家里去世,因为他们在患病晚期已经没有条件住进医院接受治疗了”。
“去世尘肺病农民工家庭情况十分糟糕,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变卖过家产”。
“只有10.26%的用工单位经常提供粉尘防护面具,而71.56%的用工单位没有给工人提供防护面具”……
在7月5日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中,一组组数据敲击着人们的神经,这是接受调查的501个尘肺病家庭的真实写照,也折射出全国逾百万尘肺病患者的现实生活。
困境1:死亡阴影笼罩村庄
陕西镇安一村庄共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达70户
“在调查的样本中,尘肺病农民工平均年龄48.5岁,其中最小的只有25岁;去世的尘肺病人平均年龄仅47岁,最小的32岁,尘肺病让他们提前结束了人生!”
在发布《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面色凝重。
这份调查报告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近100名志愿者完成。近1年中,他们深入安徽、甘肃、贵州、湖北、湖南、四川、陕西、云南等8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抽取20个尘肺病较为集中的村庄。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尘肺病人中,76.9%在诊断时已经处于三期(即晚期)。
来自陕西镇安的农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尘肺病患者,他的父亲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尘肺病。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较轻的父亲仍在做泥瓦匠赚取微薄的收入。
不过,王明升觉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们还活着。他所在的村里有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个家庭4个孩子全因尘肺病相继离世,只剩两个年事已高的老人。
困境2:负债累累压垮家庭
以门诊为例,33.13%的人一分钱未报销,47.46%只报销1000元
“早期尘肺病人只要及时诊断、治疗,对生命不会有威胁。一旦到了晚期就没有任何方法进行治疗了。”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胸外科主任陈静瑜,做过不计其数的肺移植手术,他深知尘肺病对生命造成的伤害。但现实却是,由于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入不敷出,治疗对他们来说早已成为“奢侈品”。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万余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为0元。而他们的年平均支出达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达31万元。
调查发现,看病占了尘肺病农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达到12364.8元。相对的,能够获得报销的比例却并不理想。以门诊为例,一分钱也没有报销的为33.13%,只报销1000元的为47.46%。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家庭中,95.7%没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农民工负债累累,70%的农民工没有获得低保,大部分过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仅能维持收支平衡。有22.3%的农民工为治病变卖家产,16.14%的尘肺病家庭子女辍学。
为了节省开支,尘肺病农民工选择减少或放弃治疗:57%的人有病痛但无钱去门诊治疗;超过90%的人没有到医院进行过任何疗养和康复训练。
这些都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困境3:获赔偿需等17个月
74.3%未申请过赔偿,申请者中82.7%未获得赔偿
对尘肺病农民工来说,及时获得赔偿将带来生的希望。但调查报告指出,只有25.72%的尘肺病农民工申请过赔偿,74.3%的人没有申请过;仅有17.3%的人表示获得了赔偿,82.7%的人表示没有获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尘肺病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争取赔偿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主要还是争取赔偿困难重重使他们望而却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孟燕华在报告中指出,九成受访者认为申请赔偿是十分困难的。
在有维权经历的25.72%的农民工中,申请赔偿到获得赔偿平均需要16.94个月,时间将近一年半。其中,花费时间最长的达72个月。在争取赔偿的花费上,平均为6529元,最多达9万元。
争取赔偿的过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有关部门,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会组织。
尘肺病农民工认为申请赔偿困难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谁申请赔偿;无劳动合同,没有证明,无法获得正式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导致难以获得工伤赔偿;经济困难;申请时间及拖延时间长;用工单位推卸责任;有关部门不作为,互相推脱等。
困境4:保护缺位致重蹈覆辙
过半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XX年以上
卢晖临告诉记者,接受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中,99.33%长期从事高粉尘工作,从事XX年以上的占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过初中以下教育。收入高、进入门槛低和老乡介绍,是农民工选择高粉尘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尘工作主要集中在矿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为民营小企业;83.07%的尘肺病农民工从事过两个以上的高粉尘单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频繁换工作,已记不清工作过的单位数量。
粉尘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62.67%的尘肺病农民工在工作中没有佩戴防护面具,25.34%的农民工只戴了一段时间。
对于为什么没有佩戴防护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单位没有提供,14.23%的人觉得戴不戴没关系,11.61%的人觉得难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防护措施缺失、掩盖高粉尘对工人的危害等行为,加剧了粉尘对农民工的威胁。受访农民工表示,83.41%的单位没有向工人宣传粉尘的危害,81%的单位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80.14%的单位没有检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农民工从没有进行过入职和离职的身体健康检查,93.2%的尘肺病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4月27日讯 国家统计局网站27日公布20xx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
一、农民工总体规模
(一)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总量达25278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2.6%;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6.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5.9%。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7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3.1%,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7%;中部地区农民工7942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4.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546万人,比上年增加409万人,增长6.7%,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5.9%。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长较快,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xx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537万人,比上年增加324万人,增长2.0%,占农民工总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
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38万人,比上年增加334万人,增长8.1%,占农民工总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2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0万人,增长9.6%,占农民工总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分省看,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这4个省吸纳的农民工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828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0.3%,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072万人,比上年增加7.4万人,增长0.1%,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加数量和增幅均明显低于上年水平。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3.1%和20.1%,分别比上年下降0.9和0.8个百分点。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水平趋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对农民工的就业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减少,农民工以跨省外出为主的.格局改变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8390万人,比上年增加772万人,增长10.1%,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2.9%;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7473万人,比上年减少244万人,下降3.2%,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7.1%。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20xx年,去省外务工人数减少,改变了多年来跨省外出农民工比重大于省内务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农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3.9%,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状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长农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5.9%,女性占34.1%;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6.3%,21-30岁占32.7%,31-40岁占22.7%,41-50岁占24.0%,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xx年的30.0%上升到20xx年的38.3%,三年中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6岁。
尽管每年农村新增劳动力主要会加入到农民工的行列中,但农民工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说明农民工的“无限供给”状况在改变。
(二)年龄和家庭对农民工的空间流动有很大的影响
农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本地农民工已婚者占90.2%,远高于外出农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这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高出外出农民工12岁,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60.4%,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2%。这反映了已婚、年纪较大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就近就地转移,大龄农民工不仅外出缺少竞争力,而且需要照顾家庭,这使得他们的外出积极性减弱。
(三)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占61.1%,高中文化程度占13.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9.8%。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88.4%和93.8%。
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最高,也是最具潜力的农民工群体。
(四)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更倾向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
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5%,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6.2%,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8.8%。
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与此相反,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这说明青年农民工正逐渐丧失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
四、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明显提高
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6.0%,其次是建筑业占17.7%,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1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3%。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xx年的13.8%上升到17.7%,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制造业为主,但比重下降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0%和15.4%,比上年上升0.6和0.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劳动密集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就业结构将继续发生变化。
(三)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4.8%,自营人员占5.2%;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1.9%,自营人员占28.1%。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9.2%;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7.8%。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均呈下降趋势,20xx年,本地受雇人员和外出受雇人员分别比上年增长9.4%和4.4%,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减少2.1%和11.8%。
(四)农民工就业稳定性随年龄增长逐步提高
在外出农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龄为26.7岁。从事现职的平均时间为2.7年,从事现职累计不满1年的占22.7%,1-2年的占43.1%,3-5年的占20.9%,5年以上的占13.3%。从不同年龄组来看,16-20岁年龄组中从事现职5年以上的占1.3%,21-30岁的占7.6%,31-40岁的占22.3%,41-50岁的占24.5%。
50岁以上的占21.9%,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业的稳定性也提高。从从事的工作种类看,企业管理人员、个体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职累计时间在5年以上的比重要明显高于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农民工已成为新型的产业工人,关爱农民工是各行各业都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建筑业企业使用大量的农民工,是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在期间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建筑业企业的要求。武汉建筑业协会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建议的课题,通过走访企业和区建筑业协会及书面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研究。
一、使用农民工的情况
1.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近两年来武汉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约占从业人员的70~80%,即35~40万人。使用的农民工70%是成建制从劳务公司而来,30%的是临时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没有签合同。其技能级别,在初中级,平均年龄在35~45岁之间。使用时最长的在10~15年。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之下,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要高于其他行业。泥、木、钢、架、电等技术工种,每月工资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制,技术工种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已经实行实名制。
3.农民工在施工现场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动板房和出租屋内,室内有床、电视和空调。食堂饭菜可口,干净卫生。淋浴房装有专用锅炉,厕所铺有瓷砖,其条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户的水平。更人性化一点的现场,有的还设有夫妻房,夫妻店。使农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觉一样,以保证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数都以施工项目为单位给农民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给企业常年合作的劳务公司的骨干人员办了社保、医保,将他们当成施工企业的员工一样对待。进项目施工的农民工还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临时出入证件,配戴在胸前。个别施工企业,对长期合作的农民工中信誉好的,还借资帮助其购买汽车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准时上下班,以情留人。
5.项目工程量相对大一点的工地,都设有农民工学校或农民工夜校。由施工企业的技术、安全、劳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授课,进行上班前教育,轮岗、换岗培训,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有的还请市建委、市建委培训中心、建筑技术学校的老师去讲课,办农民工夜大,进行考核考试,给合格者发培训证或上岗证。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进作用。
6.有部分劳务公司经过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委,下设若干个流动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思想工作,道德品质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使他们明白不仅要为自己赚钱,更要为企业尽职,为国家尽责,遵纪守法,为社会和谐建设服好务。有的企业还组织青年农民工集体外出旅游,不仅增强了农民工对企业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二、使用农民工中存在的问题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35~45岁之间,而30~35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3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8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吸烟酗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较低。建筑业本身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现场的工厂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级工去做,是做不出来的。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和质量。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尤其是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农历的过小年至正月十五,农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农民工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们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满意,还有不能按时拿到工资,工作不稳定,对农民工的身份很反感。农民工在农村是农民,进了建筑业务工,就应该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农民工。而且可随时跳槽,对哪一行业都不能专一热爱。
7.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工头老板)自行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不严谨,只对资方有利,损害或保护不了农民工的权益,其目的只是应付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的检查和逃避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加上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只忙于挣钱养家。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复征收使用农民工营业税。营业税重复交纳,当劳务企业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劳务时,施工企业已代劳务企业交纳了3.6914‰的营业税,而劳务公司又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5.8‰交纳服务型行业的标准营业税。这样两头交税,不仅使施工总承包企业增加了负担,也使劳务企业没有经济实力支撑,还使农民工减少了收入。
9.劳务公司空壳现象较为普遍。开办劳务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不可能优惠贷款,靠劳务公司经营收入维系生存和发展。劳务公司按照服务行业的标准纳税,减少了很大一部分企业利润。而做得好的,有技能农民工又直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使劳务公司收入再减少一部分。
10.定额人工单价太低。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仅40元/人,安装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从20xx年6月1日起调至59元/人,物价指数、生活指数上涨,远不止这个比例。农民工大都实行计件工资制,造价站的定额工资仅是参考。而企业实际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装工人则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额造价适应市场的变化,已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综上所述,研究解决建筑业使用农民工的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
三、产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筑业法》。因为《建筑法》从开篇到名义,都是将施工企业作为规范、调整的着重点,这是很必要的,但对其上游的投资主体,即对业主建设单位的约束是很不够,更不用说对从事建筑业施工生产的主力大量的农民工的约束。这些问题单靠建筑施工企业是无法解决的。应该尽快制定《建筑业法》。对凡是从事建筑行业的,法律地位要明确,加上行业行规约束,企业的自律,建筑业企业这个最弱势的地位才能提高。
2.劳动合同不规范。由于农民工缺乏社会知识、文化知识、维权意识,认为劳动合同不重要随便签个名,却不知是霸王条款,只有默认。稍有法律知识的农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签,只认钱。也有代签劳动合同的,也有合同执行不好不愿再签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在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要对等,合同不严谨。由于劳动合同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而带来危害农民工、企业和社会的连锁反应。
3.劳务企业生存困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劳务公司输送的农民工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费合理。而农民工要求劳务公司介绍到技术水平要求低,工资高,生活条件好的单位工作。劳务公司处在夹缝中,一无政策扶持,二无雄厚资金运作,三无稳定的骨干队伍支撑,疲于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技工等级证书是总承包企业出钱办理的,都在总承包企业保管。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人证分离现象严重,劳务公司难以运作。
4.建筑业农民工地位低下。建筑业施工生产现场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条件艰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资待遇相对来讲不算是好的。稍微有点条件和本事的农民工,都去了其他行业工作。留给建筑业的农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常会感到地位低下。
5.全国劳动力结构失衡。全国大学的扩招,各类学校的升级,所有的人都上大学、专科,弄个大专文凭,不愿再做技术型蓝领,缺少中等专业技校这个层次,劳动结构的宝塔型中间悬空了。由于只生一个好,而每个都想方设法往高处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让很多独生子女因面子问题望而生畏。各行各业从20xx年就开始出现了用工荒,建筑业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业发生严重的劳动结构失衡,其表现在农民工年龄断层上。
总之,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身份遭歧视,供求起变化,要求不断提高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1.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问题纳入规划。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期间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建筑业的主管部门也应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适合建筑业所需要农民工的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作后盾。
2.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了让农民工能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农民工”这个称呼不能再继续使用了,其明显地带有一种歧视的意思。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就应该称哪个行业的工人。当然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就统称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级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在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时,不再出现“农民工”的字样。
3.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是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民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使用劳动力的重要来源,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国家、社会、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办技工学校,培训农民工。政府要统筹规划,要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作为执政为民的考核指标。企业积极参与,形成综合培训的合力。从长远看,从高处看,必须培养具有高智力结构,开拓创新思维的农民工。使所有的农民工不仅学到一个行业的技能,而是学到各个行业的技能。不论到哪个行业都可以胜任,一专多能。整个农民工的素质都提高,已是当务之急。
4.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劳动用工合同范本,明确资方和劳方的权益、义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度,用工未经培训持证的不准上岗,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准上岗。从而体现签订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严谨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5.转变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方法和规定。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调整管理方法转变管理规定。多服务、多教育、少收费、少罚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训,培训就是发证,发证就是收钱或罚钱怪圈,要注重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训和年检,应少搞或不搞,减轻企业负担,用以增加农民工收入。
6.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卡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门就可以有据可查,同时还能有效地杜绝以往常常发生的分包方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名制的实行可以大大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管理,使劳务公司真正实起来,在市场竞争中,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单价标准。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人工单价现在执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标准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标准。人工单价远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造价信息的指导意义有所降低。因此,调整人工单价指导信息,已经是势在必行。从而保证造价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8.减少重复交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按开出票据营业额征收的,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业主方开出的工程款票据中,已含有劳务公司的收入,即劳务公司的服务营业额,而税务部门对劳务公司又按劳动服务营业额交纳一次营业税。这是不尽合理的,出现劳动服务营业额已重复计税。因而,能否适当调低,或者只收一次营业税。
9.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党工团组织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社会组织。劳务公司按照党章、工会、团章章程的规定,组建应相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使农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有个诉说的地方。工会组织还可以扶贫济困,帮助农民工维权。使松散的个体变成有组织的集体,对农民工的稳定一定会发挥积极地作用。
10.加强对农民工的领导。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都在认真研究的重要议题,建筑业的主管部门应该设立专职部门,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农民工的政策和实施细则。为建筑业使用好农民工,为农民工跨进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导帮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劳务企业资质的管理部门,要担当起重任,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
为摸清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更好地为他们回乡就业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充分激发他们建设家乡的热情,我镇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对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及各村返乡农民工的情况调查,得出了一些促进我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具体想法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止,我镇市外农民工返乡人数为823人,其中返乡创业0人,返乡就业823人。其中,男534人,女289人;16—35岁返乡农民工为442人,36—45岁的251人,46岁以上的130人;大专以上的3人,高中及同等学历的55人,初中及以下的为765人;从事信息产业的3人,从事机械制造业5人,服务业5人,其它行业810人。
(二)就业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我镇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全部选择在区内就业。返乡农民工中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总数的84%,且文化水平均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7%左右;从就业方向上看,从事高端产业的农民工极少,由于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高达98.4%的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劳动保障差、收入不稳定的采矿、建筑、餐饮服务行业工作。
(三)返乡原因
经过抽样调查,大部分农民工返乡,选择在家乡就业的原因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因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无人照料,放弃外出打工机会,以方便照顾家庭选择回乡就业;一类是因为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用工需要。在调查部分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创业意向时,大部分农民工均表示,创业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风险太大,三是自身无创业经验和能力,不敢贸然选择创业。个别文化层次稍高,经过外出打工锻炼了专业技能的农民工,表示有创业的想法,但是苦于无创业资金又怕担风险,难于实现创业的理想。一类是城市租房等生活高,压力大。
二、当前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面狭窄、职业技能低下、文化水平偏低、创业意识淡薄,只求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求自身的长远发展和从业技能的提高,仅仅把返乡就业作为无奈之选,靠体力劳动和简单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而对于目前市内用工需求旺盛的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服务业等,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低、缺乏从业技能,无法到这些大企业应聘工作获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
一方面是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一方面是返乡农民工从事高风险低工资的体力工作;一方面是劳资双方的关系紧张,众多不规范的用工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一方面却是劳动保障完善、用工规范的大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人。产生这样的困境,表明目前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存在问题:
(一)服务方式方法陈旧,信息渠道不畅通
市、区出台了许多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如何保证这些政策快速、及时、有效、全面的发挥效益,普惠群众,这就需要广泛的宣传。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市、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就业创业信息。大部分人找工作依然是经过亲友熟人介绍。而对于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的用工信息,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及时获取。举办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发放宣传资料,这样单一传统的就业服务方式,不能及时高效的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二)注重提高就业率,忽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百分之九十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走出去打几年工,也没学到什么技术,回到家乡也只能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我们在提供就业服务时,出发点更多的是放在让农民工找到工作上,而不是促使农民工干一行,擅长一行,在一个行业里长知识长技能取得长远发展。因此,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个农民工今天找到了工作,可是没多久又失业了,于是又找工作,循环往复。我们统计的就业率短期内看是较高的,可是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帮助农民工找到工作不难,难的是使农民工稳定就业,学到技能以脱贫致富。
(三)忽视对农民工创业潜能的激发
自去年我市及我区鼓励扶持微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各种微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创立起来。可即使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我镇报名创立微型企业的返乡农民人数仍然是寥寥无几,与其他乡镇街道庞大的微型企业数量相比,我镇的微企数量显得微不足道。这就暴露出来我们对农民工创业工作的关心重视不够。一方面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是创业信心不足。
三、促进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建议和思考
随着重庆市这几年以来的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同时,经开区体制调整以及市政府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也为我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吸引本地农民工在市内区内就业或创业,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劳动力资源,显得尤为迫切。人力资本是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充分发掘人力资源这一生产力要素,对于城市繁荣、家乡富裕、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一)改进政府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
一是密切关注与监督返乡农民工的情况。基层政府及工作部门要有自己的监测网络,坚持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掌握,了解其动态的所需所想所求,做好农民工思想的引导工作。二是及时跟进服务。对滞留在家乡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跟进,特别是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务工人员要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三是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了解农民工乐于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通过电视、公共信息电子平台、手机信息、远程教育平台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丰富就业创业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扩大政策的公开程度、政策知情的范围,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政策信息空白与不对称问题,帮助返乡农民工正确理解掌握政策,用上用足国家政策。坚持活动与平常工作的统一,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的服务工作,切忌运动式工作方法。
(二)改革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益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确定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使得农民工能够学以致用。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二是务求培训实效。培训要与我市、我区的主导产业、产业集群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人力;改革短期培训,短期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兼顾法律知识,培养农民工适应社会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坚持以长期培训为主,并将培训与技能认定相结合,真正提高培训技能。
(三)鼓励就业为主,引导创业为辅
一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引导创办企业。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返乡人员掌握创业技能,了解与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信贷知识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指导、项目推荐、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办理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做好创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实现成功创业。二是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种养殖为主的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引导与鼓励返乡人员回归农业。三是对符合创办微型企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要积极向其宣传讲解有关微型企业创办扶持政策及申办程序,帮助其分析适合在我镇发展的餐饮、避暑休闲、特色旅游产品及高山特色农产品等项目,协助起草创业策划书等以及构思产品或服务的包装宣传营销等环节,为创业者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四、希望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希望出台对农民工进行系统、长期培训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技能,从普通“劳动力”变为“技术”个人。
(二)希望出台保障农民工地位的政策措施,实现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促进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创业,是一项富民强镇的民生举措。激发农民工回乡创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同时,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为我镇及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要不遗余力地逐步完善和加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新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讲究服务方法,真正使就业服务工作为民解难、为民谋利。
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及等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号称“世界加工厂”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相继停工停产、减薪减员,市外出农民工开始出现回流。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返乡农民工调研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专班人员先后对各乡镇办区及所属村组开展多次农民工回流情况专项问卷调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一、农民工回流主要特点
截至今年6月底,市农业劳动力转移16.7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5.4万人。根据等乡镇提供的情况来看,截至11月底,市农民工回流5800多人,占外出务工总数3.9%。其中,外出务工人数最多的东升镇回流1362人,占市回流总数23.5%。总地看来,呈现以下特点:
(一)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男性偏多。经抽样调查,返乡农民工中,初中学历且技能单一的男性居多。按年龄划分:35岁及以下2300多人约占39.7%,35岁以上3500多人约占60.4%。按学历划分:小学及以下1200多人约占20.7%;初中4100多人,约占70.7%;高中、中专及以上500多人约占8.6%。按性别划分:男性将近3000人约占51.7%;女性2800人约占48.3%。
(二)从、及沿海地区回流占主体。经走访了解到,农民工回流前原务工地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从、等地回流2300多人约占39.7%,从州、等地回流1400多人约占24.1%,从、等地回流700多人约占12.1%,从、等地回流400多人约占6.9%,从回流不足400人约占6.9%,从、等内地回流200人左右约占3.4%,从等省内地区回流100多人约占1.7%,从其他地区回流300人约占5.2%。
(三)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停产减员是主因。据等地统计表明,家具制造业接近1000人约占17.2%,电子加工业900多人超过15.5%,服装加工业近900人约占15.5%,鞋类加工业800多人约占13.8%,建筑施工业600多人约占10.4%,玩具加工业500多人约占8.6%,其他行业近1100约占19%。
二、农民工回流原因分析
分析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地部分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滞销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开工不足并逐步裁员。二是外地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高额的城市生活和交通等费用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外地部分企业因更新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转岗转业困难,而且用工单位也不愿在外来农民工技能提升方面投入资金。四是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政策和新的土地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返乡务农或农产品加工。五是本地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逐步出台,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准备自主创业。六是本地经济发展带动部分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回流就业。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因工资拖欠原因正在等待用工单位年终结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春运期间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可能导致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岗而留在本地。
三、农民工回流带来的影响
从目前情况,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地用工单位的岗位更加紧缺,特别是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外销受限而将逐步出现职工富余,市场重现就业难局面。二是由于市内供过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失业率将有所回升,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农村可能出现回流农民工争地现象,并将影响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垸镇北碾村杨珍元等回流农民工原在从事缝纫,现因已返乡准备在家务农。
四、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农民工回流所产生的就业压力将延续到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为及时缓解就业压力,积极促进就业,市现已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发动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农业人力资源调查,及时登记回流农民工的原务工地、原职业(工种)、现专业技能、培训就业愿望等情况,建立市、乡镇办区、社区村组三级联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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