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6 08:51: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五条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防火人员
第六条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
第七条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第八条商店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四)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因,严肃处理;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九条营业部、班(柜)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度,组织学习防火文件、材料,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
(二)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器材;
(三)随时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四)发现火灾,应即组织扑救。
第十条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清查事故隐患;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装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发现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第二章火源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在柜台、堆货场所、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经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严禁安装火炉和使用明火。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场)内确需安装火炉或使用明火时,必须经商店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炉实行专人管理,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炉门前应设灰档,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
(二)火炉烟筒安装要严密,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可燃屋檐、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三)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四)使用蜡烛、油灯照明时,要放置安全地点,做到人离火灭。
第十三条商店附属的仓库和堆货区,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商业部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使用锅炉、炉灶、火炕、火墙、液化气等,需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设有办公室、休息室、业务洽谈室的零售商店(场)要加强对烟头、烟灰、火柴杆的'管理,坚持做到“吸烟三不落地”。
第十六条商店设有的电工房、木工房、广告室和服装、食品加工车间、修理部等,要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章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商店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第十八条商店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九条经营各种电器的柜组,要制定安全测试方法,测试所用电源必须是生产性或营业性电源,不得是照明性电源,测试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一条消防用电必须设专用线路,不得同其他线路相联,并经常检测,随时保持安全畅通。
第四章建筑及场所管理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竣工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加强非营业时间的值班、巡逻制度,不能出现空档。按其规模和有关规定配备责任心强、能处理应急情况的值班人员,建立值班档案。值班巡逻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班;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单位领导要带班、查班。
第二十四条商店经营油漆、农药、汽油、酒精等化学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时,要懂得商品特性和灭火办法,必须分柜出售,远离其他商品柜台,并备有灭火器材,严密监视,确保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店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打扫,清除包装等易燃品,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火源、电源,办妥交接手续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
第二十六条不准在堆货场所停放、修理汽车,不准在非正式油库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准存放液化气罐。
第二十七条包装物料要有专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打扫、处理。严禁在楼梯、通道处堆放商品和杂物。
第五章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条商店要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器材。消防给水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压力不足的要设增压泵。
第二十九条大中型商店和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店,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第三十条消防设备、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畅通。
第三十一条配备消防器材要与附近商品性质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严禁挪作它用,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第六章火灾扑救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商店及附属仓库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绝执行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或在扑救火灾中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对所属商店(场)进行监督检查,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部_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基层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
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员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及领班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成立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委员会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
四节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对全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消防主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
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
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
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
。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
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
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
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
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员工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5、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6、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8、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9、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8)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二、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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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管理制度篇1一、质量控制应注意的原则问题:1、公司技术人员应高度认识到向所有客户提供高度量的饲料产品是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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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管理制度措施篇1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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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室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
施工机械的管理制度集锦篇11)施工机械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质监部门颁发...
消毒隔离制度热门篇1一、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隔离衣、工作帽、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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