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22 00:31:22
一、活动目的
(1)扩大我校在全国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考生、家长及各中学对我校的了解和认同;
(2)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3)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二、活动主办部门
本活动由招生工作办公室主办。
三、参与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各学院确定本学院招生宣传志愿者名单,电子版名单发送至
(2)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4)学生上交活动总结时间:20xx年3月15日前
五、活动方式及考核办法
(1)活动方式
招生宣传志愿者利用寒假回家的机会,携带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20xx年报考指南》),回到所在毕业中学,向学校领导、老师宣传介绍我校的相关情况以及本科招生的有关政策等,与高中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分享大学生活的心得体会;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如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园文化生活等,并动员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2)考核办法
活动过程中,招生宣传志愿者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总体效果、中学及考生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以调查报告形式报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此次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列;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认定为优秀的,将依据学校社会实践相关规定予以记学分、评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等。
为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区域间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0xx〕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0xx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
50名。
二、报名: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0xx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
①《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
③户口簿及复印件;
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
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7:30—9:10语文;9:30—11:30数学;
下午:1:30—3:10英语;3:30—5:30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
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0757)2638联系人:蒋老师
为让全社会了解xx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xx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原则,为适应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分层教育、个性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40人
二、推荐条件
兴长县20xx届初中应届优秀学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优秀,学习和创新能力强;
2、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3、初中九年级获得兴长中学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市级一等奖或初中阶段获得兴长中学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三等奖)可直接参加选拔考试,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三、选拔录取程序
(一)学校推荐: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初中学校根据初中阶段的综合表现进行选拔、公示、推荐(各校推荐名额的分配说明及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获得校荐资格学生填写“浙江省兴长中学20xx级创新实验班招生推荐表”(“附件二”),由初中学校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将各校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学校加盖公章)、学生推荐表、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于
3月17日前交兴长中学教务处2。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各初中学校所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20xx年3月19日前公布获得参加选拔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和准考证发至各初中学校。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2日。
2、考试科目与分值:数学(150分,时间120分钟)、科学(150分,时间120分钟)、中英文阅读写作(120分,120分钟)。
(四)录取:
我校将按创新实验班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0人,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一并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xx年3月24日在兴长中学校园网上公示;
20xx年3月31日前,向初中学校寄发兴长中学20xx年创新实验班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一)学校推荐依据
总成绩=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40%+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60%
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一并推荐!
(二)选拔考试加分政策:
1、加分资格:
(1)初中九年级获得我校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市级两项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两项一等奖)。
(2)初中八年级、九年级获得我校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二等奖)。
2、加分说明:
(1)市级一等奖2分,省级二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8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2)以上获奖可累计加分,但同一学科多次获奖取最高奖计分,总的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三)考试优秀者优惠政策:
凡20xx年中考被兴长中学录取,本次兴长中学创新实验班选拔考试成绩优秀但未达到创新实验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享受兴长中学20xx级实验班选拔加分优惠。具体加分为:创新实验班招生考试位列第41—55名,加3分;位列第56—70名,加2分;位列第71—80名,加1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兴长县雉城镇金陵北路208号
邮编:
联系人:x老师电话:
传真:
邮箱:
网址:
六、本方案由兴长中学负责解释。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xx〕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xx〕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经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入学原则,结合市区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实施阳光招生,逐步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招生办法及步骤
(一)小学段
小学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网上登记+学校验证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1.招生对象
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网上登记
8月5日至9日,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网上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9日24时。
8月15日至23日,由监护人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系统”打印《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3.学校验证录取
8月17日至xx日,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片区的学校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1)《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
(3)和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
(4)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8月22日至23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1)《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4)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非城区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4.办理缓学等情况
城区户籍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准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证明材料。
(二)初中段
初中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为:
1.审核
凡参加20xx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晋城市教育局及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运行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市区各小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晋城市城区小学生信息一览表”。
具有市区户籍的六年级学生提供:
(1)和现家庭常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
(2)学籍卡;
(3)和现常住地户口薄家庭住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材料);
(4)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和现家庭住址二者一致(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为孩子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5)持有市区户籍,现小学在外地就读,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需回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卡、市区户籍及现住地房产证”等材料,于7月15日至31日到晋城市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登记。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1)父母双方市区现居住地1年以上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创业证;
(3)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4)学籍卡。
以上所涉及的证件材料,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分类作出详细统计。
2.分配
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小学毕业学生统一进行分配,小学毕业学生在8月20日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到所分配中学报到。具体分配程序是:
(1)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市教育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2)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晋城市教育局《关于20__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xx〕22号)文件精神,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义务教育,可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的政策。对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3)对城区辖区内的北石店镇、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市区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市区并在市区内小学就学、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法定监护人应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市区内房产证,在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各小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可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4)具有市区户籍、学籍的学生,因市区公益性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发生变动的,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就学因素(在服务范围内就读并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选择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若跨区域租房就学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凭户口簿、拆迁证明和现住地所在社区或居委证明,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三)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本区初中、小学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统计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1.招生工作在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参与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处理招生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控制市区中小学班容量,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
2.市区中小学校继续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市区中小学班容量过大的压力。
3.实行电脑配位阳光编班。各中小学校8月25日前要把本校今年新生班级的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花名通过合理搭配,均衡配置,以班编组,上报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直中小学发至邮箱,城区中小学发至邮箱)。8月28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把学生按男女生比例编排后输入电脑,实行电脑配位,随机编班。由班主任为代表现场抽取所带班级,当场公布、当场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确保9月1日正式开学。
4.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条禁令”,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有本学校服务区域内城区户籍的学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纠正违规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超规模、大班额、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凭借职权,干扰正常招生工作,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追究,绝不姑息。
五、其它
1.各小学校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报名系统”中被录取的一年级新生,由录取学校统一注册学籍,未经在系统录取的将不予注册。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3.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轨制、班额进行招生。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
5.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招生工作期间,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xx6xx9(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生源推荐工作机制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工作的通知》(蚌教〔20xx〕38号)及教体局相关会议精神,为落实好职普招生的要求(以下简称“中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建瓦疃中学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组长:马超(校长)
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单鸿飞、张勇
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成员:刘四化、陈建、王继玲、田大强、单磊、束秀丽及本届九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班主任束秀丽负责九(1)班中职招生工作,张勇、崔海章协助。班主任单鸿飞负责九(2)班中职招生工作,刘四化、王继玲协助。班主任单磊负责九(3)班中职招生工作,陈建主任、田大强副主任协助。九年级任课教师中职招生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着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
工作。
3、学校统筹安排,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按教体局文件要求宣传动员,严禁私自违规操作,谋取私利、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工作目标
1、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中职升学率。
2、最低目标:完成报到数不低全县后五名。但要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体局交给的任务。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我校在7月1日组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与各位教师明确
相关职责,落实具体任务。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先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利用好中职宣传手段
要利用广播、致家长一封信、网络、QQ群、微信等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道、走进乡村等,广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不断扩大中职教育的影响力。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招生工作,为孩子提高再就学的机会。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级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1、每当把学生送到职校去就读的时候,我校护送人员及时与对方切实办好就读手续并带回学校存档。
2、建立学生就读中职校专门档案,以便今后跟踪调查。
3、及时上报所有资料,做到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五、建立奖惩机制,激发招生工作活力
(一)严格兑现奖励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廉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将按县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奖励:一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金,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招生动员工作不分班级、不分年级,包括学校任何一位教师,谁动员的学生,就奖励谁。)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3、对无视招生纪律、顶风违纪、招生过程中向学校索要经费或实物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和本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否则交由上级处理。
4、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学校受到教体局处理,中职升学比率最低班的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下学年度不得担任初三班主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xx〕1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xx-20xx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均衡配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缓解生源饱和学校的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为适龄少年儿童分配学位。
㈡坚持市、区协作,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㈢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低龄不入学”的原则。
三、时间及地点
㈠小学新生入学。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并开展预报名。20xx年8月下旬,城区小学新生正式报名,具体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家长持就读材料到学校报名。
㈡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xx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20xx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20xx年9月1日,学生持通知书到校报名。
2、凡20xx年12月31日以前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的毕业生,原则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即铁路小学直升市九中;新钢一小直升新钢中学;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第1条办理。
3、从外地市小学毕业或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20xx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㈢残疾少年儿童入学。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为20xx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购房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xx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xx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xx年1-3月)。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以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1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6、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五、录取方式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分配学位。
第一类:父母房产(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本人,且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报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不在学区内。
第五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学区内。
第六类:能提供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其他情况。户籍在学区内的学生,根据学区划片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转户人员子女按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执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属于超大校额学校,由于学位紧张,优先录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类生源,严格控制本市主城区内其他学校在籍学生转入。
六、学区范围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区区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仙女湖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由仙女湖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提出。具体划片范围详见附件。
市教育局于20xx年秋季改革“单校划片”的方式,选取长青小学、明志小学、逸夫小学、渝水六小上述4所小学,以及新余一中魁星阁校区、新余三中、新余五中、新余九中上述4所中学试行“双向学区”的学区划分方法,即学校与学校的交接路段划出一片区域属于双向学区,双向学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以在这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长青小学与渝水六小的双向学区:赣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西、宝鼎路以东。
明志小学与逸夫小学的双向学区:铁路以北、仙来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长林路以东。
新余五中与新余九中的双向学区:白竹路以北、铁路以南、长宁路以西、五一南路以东。
新余三中与市一中魁星阁校区的双向学区:解放西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北路以西、劳动南路以东。
七、工作要求
㈠实行阳光招生。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㈡规范材料审核。在招生过程中无法认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协调公安、房管等部门进行认定;如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㈢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xx〕45号)精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招收6周岁以下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受理群众投诉,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略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身心健康、适宜集体生活的适龄幼儿。
小班:xx年xx月xx日(含)—xx年xx月xx日(含)出生
招生办法
优先解决本辖区户籍生,若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根据《xx镇xx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方案》相关要求,优先招录xx居委会、君兰居委会、顺江居委会、设计城居委会、三洪奇居委会、碧桂园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招收xx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招收非xx户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
1、递交报名材料。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招生时间内到我园递交材料。
2、资料审核,公布录取幼儿名单。报名后,经报名资料核实,录取名单将在“xx镇xx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公告栏进行公示。请家长关注“xx镇xx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留意相关信息。
3、学位确认。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根据我园通知的时间到我园门卫室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报名方式
1、家长可关注“xx镇xx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xx月xx日前通过以下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此预报名仅作现场提交材料人员分流用途,不作为报名最终依据)。
2、报名表获取方法:①复制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下载打印填写。
②在本文末尾处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
③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新生报名表。家长填写好后报名当天连同有关报名资料一并提交幼儿园。
报名时间
xx月xx日(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家长分时段到园递交资料(具体请留意xx月xx日“xx镇xx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信息)。
招生地点
xx幼儿园
报名时提交资料
(1)《xx镇xx年xx幼儿园新生招生报名表》
(2)报读儿童的一寸彩色近照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报读儿童页)
(3)适龄儿童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接种验证证明(可在粤苗APP下载预防接种报告自行打印)
收费标准
xx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托管费、一次性生活用品费按x学年度区物价局批复为准。
温馨提示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每张复印件家长都要用黑色签字笔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家长签名。
2、所有报名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每位适龄儿童报名限一名家长前往现场(无需携带儿童),请家长务必按幼儿园指定的时间前往,并配合核验健康码、行程码。
4、我园按要求统一编班,不能自由选择班级。
5、咨询电话: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二、活动意义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三、目标要求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
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四、主要内容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五、步骤与日常要求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根据"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xx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王田丰
成员:李永毅、于彩新、吴连明、宋洋、姜伟、周健、于晶、陈思宇、
4、录像负责人:钟建刚
5、医务组负责人:王利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大连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xx年大连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6月3日(身体素质)8:00—12:00
6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3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根据"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附件1
1、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2kg)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依据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组织测试。
2、测试规则
身体素质测试顺序:按报考的招生学校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每组10人,先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项目的测试,再进行50米跑项目的测试;每项测试之间休息5分钟;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身体素质测试,不补测。
(1)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平行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起跳线为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单位采用厘米,取整数,小数点后1位数字采取四舍五入。丈量成绩时,工作人员要当众唱出成绩(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生应穿着平底胶鞋或赤脚起跳,最多可循环试跳3次,选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动作犯规的.考生,该次成绩按"0"处理。
(2)掷实心球: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测试时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测试10人。考生在小组内按序号循环投掷3次,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若有1次投掷达到满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再进行下一次投掷;测量成绩按从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可按评分标准划线,不进行丈量;工作人员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场为考生准备体积大、小不一的2种相同重量的实心球各5-8个,供考生自由选择。
(3)50米跑:每位考生测试机会只有1次,采用蹲踞式起跑,不允许穿跑鞋。
每次测试2名考生,3名人员计时,当3名计时成绩不同时,若有2人数字相同,则采用该数字;若3人数字均不相同,则采用中间数字。成绩精确到十分之一秒。若有两次抢跑,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大学生的评分标准。成绩达到满分以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三个项目的成绩均上不封顶。每测试完一项,由考务人员将原始成绩记录在登记表上,并签字或盖章,合分人员根据成绩转换成对应的分数,同时,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若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唱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答复仍不满意,根据考生自愿,可在考试结束前,三个项目重新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无故不签字的,测试成绩有效。
一、指导思想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二、计划分配的原则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四、推荐遴选和录取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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