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12 19:43:38
地税系统机构经过几次变革后,在征管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但是在运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缺陷。因此目前很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
一、我市征管面临的难题
(一)征管考核内容过于繁杂,实践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目前,根据总局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基层征管实施“七率”考核,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考核办法尚有待完善。一方面,“七率”中的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存在着计算依据不准、考核与实际脱节等问题;另一方面,按季考核工作量大,采用普查方法必然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采用抽查方法必然导致结果有失真实,效果不佳,因此在征管信息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情况下,按季考核难以实现。
(二)征收力量配置难以平衡。目前从总体上说,我市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相对而言,机关人员偏多,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城区征管人员偏多,农村征管人员偏少。就税收收入而论,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少但效率高,农村农村零散税源征管人员多但效率低。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没有完全到位、征管力量普遍反映紧缺的情况下,既要保证重点税源的征管监控力度,又不能放弃对零散税源的管理主权,因而征收力量配备很难平衡。
(三)征管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一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财政以支定收,对税收计划的行政干预造成了税收任务连年高居不下,偏离了经济税收的航道,征管责任不合理导致难以追究;另一方面,个别税干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违反发票管理、转引买卖税款,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导致征管责任难以追究。
(四)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一方面,两级稽查的同时并存,既与国家税务总局“不许重复多头检查”
的规定相违背,又削弱了稽查队伍的力度,影响税收执法刚性,而且存在城市分局检查科室与稽查局“争权夺利”的现象,加剧双方的矛盾和磨擦;另一方面,在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不合理,造成了管理权限的分散和管理责任的淡化,主要表现在办税服务大厅行使了部分管理权限,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与管理科所工作脱节。
二、我市加强征管应对措施
(一)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我市从规范管理入手,首先是健全了征管制度,抓好了征管基础建设。对内重点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征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完善了登记制度、申报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制度和征管操作程序。二是确定了科学的管理方式,按照“分工、协作、高效”的原则来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发票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二是把好了发票的发售关、审核关、检查关。三是严格了内部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发售,开具发票的责任人严厉追究。四是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坚持内外一事同罚的原则。特别是从严打击了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严格查禁了各单位接收报销非正式发票。
(三)理顺了征管与稽查的关系,强化税务稽查。新的征管模式是以查促管,进而提高征管质量。一是抓计划。以稽查计划明确了稽查部门的查户任务,确定了检查面,并设立了稽查积分制度进行考核。二是采取了有力措施和手段,提高查处税款和滞纳金入库率。三是抓处罚。加大了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避免以补代罚,提高了稽查部门威信。
(五)切实解决了基层征管中的难点。一是加强了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代扣代征管理制度,明确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了代扣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三是强化了征收管理,完善征管办法,搜索新的征管办法。四是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和运用了社会力量协税、护税,改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环境,全面促进地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三、征管改革建议
(一)建议规范机构及名称
建议将征收分局的名称统一变更为税务所。根据新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只有以上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才具备税收执法主体资格,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农村征收分局作为县级地税机关下设的征收机构,虽然经过省局的批准设立,征管范围比以前的税务所要大,也能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但并非《征管法》所列示的税务机关,因此不能作为一级执法机构对外承担执法主体的职能,一旦与纳税人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我们将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变更名称后,将使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理。
(二)建议优化机构设置
就我市现状而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征管机构数量过多,设置方式纵横交错,内设机构不规范的局面。内设外勤机构科、所并存,分局的结算与稽查的检查同时并存,农村征收分局数量过多,直接导致税收固定成本过高。
建议将城市分局定位为一级管理机构。城市分局与县以下的征收分局性质不同,它对应城市的区级政府,是县区一级政府的法定职能部门,承担县局机构同样的职责,因而不应作为市局派出的征收机构,只能作为一级管理机构存在。
建议调整农村税务所(征收分局)设置,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实行集中巡回征收。驻乡专管员模式已经实行几十年,但在农村税干人手不足、税源零星分散、交通发达,信息畅通的情况下,显露出诸多的弊端,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单人驻乡,势孤力薄,难以执法,难以考核,而且造成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不足。新的《征管法》实施后,对税务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求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实施,从法律上否定了单人驻乡的旧模式。解决办法:一是适当合并税源少的征收分局,改设成大的税务所;二是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三、设立巡回征收组,每个组配备2-3人,由中心税务所管理。
建议调整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提高城市分局的整体效能。城市分局统一按纳税人纳税诚信等级设置机构和服务窗口,以纳税信誉等级分类实施管理分类。把纳税信誉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可以节约管理力量,把纳税信誉不太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便于加强监管力度,把纳税信誉特差的单位集中起来,便于加大稽查力度,不同等级的纳税户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当纳税户的信誉等级调整后,更换其管理部门。这样既有利于调整内部征管力量的分配,又有利于加深纳税人对自己纳税信誉等级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扭转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而且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形成一个习惯性的认识,了解一个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就联想知道其主管税务所,知道其主管税务所,就可以得知其纳税信誉等级。
(三)建议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扩大“一级稽查”模式,撤消城市分局的检查科室,集中税收检查权限,迅速增加稽查队伍力量。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既能增强纲税人的法律意识,又能提高税务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强化依法治税,维护税法威严。既有利于税务稽查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又有利于减少城市分局与稽查之间的干扰和阻力
20xx年,全市地税系统紧紧依靠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围绕“关注民生,强化责任”这一主题,以建设“五型地税”为目标,以“服务地方政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为己任,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税
费收入在高增幅中呈现良性增长态势
全市地税系统遵循经济税收规律,严格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强化收入分析、考核、督办和责任,忠实履行地税部门保目标、保发展、保稳定的责任和义务。全市税费收入完成450405万元,比上年增收93360万元,增长26.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9574万元,同比增收48982万元,增长28.71%;社保费收入完成201402万元,同比增收35818万元,增长21.76%,征缴率达95%以上;其他规费收入完成30429万元,同比增收8560万元,增长39.14%。共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2335万元,占地方政府分配计划的109.77%,增收41687万元,增长31.91%。组织收入中,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如“待解账户”的管理,不仅确保了税费收入均衡入库,并在全省推广;社保费的税式管理、“十上”管理,保持了连续8年高幅增长,特别是全市137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充分体现了把好事办好的好风尚。
二、全省地方税费核心征管软件在高标准中成功上线
全市地税部门把核心征管软件上线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表,构筑了“以单定责、以表明责、以查问责”的责任体系,按照8类上线户籍名单,将上线户的信息采集任务分解到税收管理员;按照“户籍清查不漏一户、欠税清理不漏一笔、基础信息不漏一项”的基本原则,对各项信息进行严格检查和责任追究;按照“精确预算、精密组织、精细采购”的指导思想,全面进行硬件配置;按照“分期培训、专班指导、全员掌握”的要求,对全系统19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按照“登记户籍、历史欠税(费)、发票、税票”四类处理细则,收集问题510多个,整合归类为106项,形成了《市核心软件上线工作疑难解答》,指导各地有效地开展工作。11月17日,全市地税系统应用新软件为58658户纳税人、3314户纯社保缴费单位和19.6万社保费缴费个人、1765户规费缴费单位提供了全新的服务,成为全省首个“应用最广、管户最多、业务最全”的顺利上线单位。
三、“四大活动”在高效率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20xx年,省政府和省局连续开展了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十查十看”活动,全市地税部门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取得了受教育、转作风、促工作、提形象的明显效果。
(一)用务实的态度开展好“两项活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明确责任和督查督办、抓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不护短、不遮丑、不掩盖矛盾、不回避问题”的原则,及时教育和引导地税干部积极投入活动之中,收效显著。5月下旬,市局作为市直执法部门的唯一代表,在全市文明执法教育会议上进行了典型发言;活动期间,枣阳、南漳、宜城、谷城等县(市)局被当地政府评为“两项活动”示范单位;10月初,省委、省政府检查组听取市局汇报和实地察看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年底,谷城、枣阳和市直第五分局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
(二)用发展的眼光开展“十查十看”活动。围绕省局组织开展的“严格执法、有税必收,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地税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专项工作,在“三项整顿八项清理”的基础上,集中对系统内20__年1月至20__年4月的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十查十看”,先后纠正税收政策执行方面问题47个、户籍管理方面问题307个、发票管理方面问题34个、涉税案件方面问题24个,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11000多户(依程序注销失踪户6800多户,管户净增4200多户),通报批评128人次、责任追究135人次,切实把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教育和净化了干部队伍。
(三)用积极的姿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根据省局要求,围绕“六查六看”,全面开展“比党风、看政风”活动,按照“不让一个承诺打折扣、不让一个问题留尾巴、不让一个单位拖后腿”三不要求,坚持开门评税、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彻底整改,先后走访单位976个、4716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92条;发放问卷23664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84条;举办“行评在线”专栏节目5期,收集意见和建议7条;召开特邀监察员、纳税人座谈会、恳谈会等53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71条。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全系统本着彻底改、改彻底的态度,累计
整改问题187个,不仅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而且赢得了群众满意,市局以95.81分名列8个被评单位之首,襄阳、枣阳、宜城、南漳、谷城和老河口6个县(市)区局分别在当地获得第一名。
四、优化税收环境在高要求中迈出新的步伐
按照市委优化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以市人大“提高行
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议案办理的契机,全市地税部门围绕提高纳税遵从度、提高服务质量,突出税收政策和工作宣传,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服务招商,营造了和谐的税收环境。12月30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对15个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民主票决,大会当场评选公布2个先进单位,市局以96.627分被评为先进单位。
(一)税收宣传有声有色。充分发挥各种传媒优势,结合年所得12万个税申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地税代征规费等,以图文并茂和“税收百题有奖征答”等方式连续组织7个(版)次专题宣传,全年共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400余篇,其中《日报》头版头条刊登16篇;以争创“七星”为载体,先后总结推广了12个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其中南漳县地税离休干部冯俊夫被评为“感动”十大人物,谷城县地税干部占宗秋被评为湖北省首届“荆楚孝老爱亲模范”,老河口市地税干部陈智勇获得市局万元奖励;制作7000把“地税连心伞”,在市区3所重点中学进行了发放,在全市12所学校开展了“税收教育基地”授牌和局长讲税法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税法启蒙和常识教育;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文艺表演等形式对现行地税征收的26种税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宣传,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二)纳税服务不断创新。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对140多户便于就近办税的纳税户调整了征管归属,对4家连锁经营企业126个连锁店实行了汇总集中纳税,对8000多农村、偏远乡镇个体纳税人实行了简并征期;在全市办税服务窗口实行了一票多税、一窗办结、集中办公;税务登记限定3分钟办结;全面下调55种地税发票工本费,免收工本费和各种资料费,全年为纳税人减少费用近70万余元;针对少数干部服务不主动热情、不耐心细致、不尊重纳税人的细节问题,推出了服务细节“八不准”;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为目的,免费举办4期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讲座。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新华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行政审批优化高效。按照市政府“阳光新政”的要求,重点落实了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等8个事关市场主体利益的制度,如针对二手房办理程序繁琐、手续复杂的问题,按照“手续从简、审批从快”的原则,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赢得了纳税人好评;遇事主动,不推不拖,积极找财政、人行协商,历经百日,为91户下岗再就业人员办理了退税手续,促成地税、财政、银行3家签订了即缴即退协议,从而有效地解决了4年未解决的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交通运输业退税问题。
(四)服务招商扎实高效。全市地税部门在服务中招商,在招商中服务,先后引进6家企业在樊投资兴业,如广州风神物流公司在樊投资3000万元,当年仅营业税新增130多万元。市局招商办在深圳正式挂牌成立,老河口市局腾房招商、宜城市局领导带头招商和干部徐明柱自费招商,得到了市政府副市长杨绪春的高度评价。
(五)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局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170条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支持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民政福利企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免地方税费1.2亿元,对2.2万户个体户落实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减免税收1300万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税费管理在确保高质量中形成特色
全市地税部门始终把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作为深化税费管理的重要方向,执法水平和征管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一)以科学管理为重点,税费管理不断强化。按照“项目管理、终身负责、稽查监督、市局备案”的要求,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取消了房屋预收环节自制收据收款,全部使用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坚持“先税后证”的原则,积极同土地、房管等部门对土地和房产交易联手控管。按照“全面普查,科学测算,重点辅导,强化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模式,推行了gps卫星定位测量土地面积。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分类管理、强化评估”的要求,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日常管理。全力推进个税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对387户规模较大的纳税户安装使用个税扣缴软件;对市直21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委托财政部门代扣代缴;组织2874人进行12万个税申报,比上年增加1018人,补缴税款463万元,申报人数仅次于武汉。车辆税收积极推行一条龙管理办法,形成了以地税机关主动管理,交警部门年检控管,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辆税收管理模式。交通运输业、城市公共事业、农产品加工等三个行业的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在财政部驻湖北省专员办专项检查中获得好评。积极与劳动、水利、环保等部门合作,努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水资源费、排污费、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等征收工作。
(二)以落实“两制”为重点,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从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入手,对全市1746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进行了登记;对市局起草的4个规范性和各县(市)区局报备的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20__年以来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失效文件4个,废止文件25个;对11个县(市)区局及所属的70个分局(税务所、科)、7个稽查局和内设机构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查出33个细节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积极支持老河口市局开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信息管理软件,对税收执法责任实现了在线处理、在线考核、在线记录、在线查询,实行了执法信息化管理,得到省局肯定。市局保持了15年无行政败诉的记录。
(三)积极开展税务稽查和发票打假。全面启动和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人96户,查补税费2106.65万元,罚款346.13万元,加收滞纳金93.13万元;开展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专项整治活动,抓获票贩子7名,收缴假发票8620份、假印章41份,打击了、出售发票名片等违法行为。
六、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防范中逐步深入
全市地税部门始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完善细化责任、量化考核、硬化追究、强化教育“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针对干部的思想状况,先后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讨论、深入农村和下岗工人家中访贫问苦以及听犯人忏悔等形式,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
二是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照单问责。同时,把纳税人、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发现问题、改正错误、加强管理的“推进器”。如8月下旬,针对两封举报有关涉税问题的匿名信,市局汪金昌局长亲笔《致全市地税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在系统内集中对税费征管、税收服务、税风税纪等5大类42项内容进行督、查、改,取得了明显效果。《日报》以《两封匿名信引出一封公开信》进行了报道。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案件查处是惩办腐败与违纪行为、维护地税干部队伍肌体健康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范落实的重要保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立案5件,查结5件,处理5人。
七、精神文明建设在高目标中顺利推进
全市地税部门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围绕提高干部能力和增强队伍活力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机构人事改革顺利推进。积极落实省局机构扁平化要求,以高新分局和保康县局为改革试点,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把关监督,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经过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程序,保康县局和高新分局实现了平稳重组,30名同志竞争上科级领导岗位。
(二)机关管理严谨规范。严格签报制度,明确了岗位责任;加强工作督办,将全年工作要点细化成50条,逐条逐月分解,一月一会一通报;机关综合档案按照省特级标准,全系统对室藏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和电子全文管理,成为市第一家全部升省特级的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继续保持高质量、高水平,对系统内20__年至20__年3万余份人事档案资料进行了清理归档,重新装订档案2757本;征管档案管理在襄阳区试点全面成功。信访工作坚持情理并重,全年处理信访件86件,上半年省局以上实现了零上访;固定资产突出证照管理,共补办土地、房产证69处,使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不断优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推行,新制服换装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后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局连续四年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xx普法工作得到各级肯定。
(三)文明创建成绩显著。全市地税系统结合奥运年和纪念改革开放30年活动,组织了骑自行车比赛、红色旅游、趣味运动会等各项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市局乒乓球队在全省地税系统“稽查杯”乒乓球比赛中,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成功承办了全省地税职工混合篮球决赛,并取得亚军。全市地税系统在抗震救灾中思想受到教育,人性得到升华,积极奉献爱心,踊跃捐款捐物达68万余元,捐赠棉被307床,毛毯4床,棉衣191件。文明系统,市局机关在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中获得好评。
(四)教育培训富有成效。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为主线,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和心得交流等形式,采取以考促训,以比促训的方式,成功组织了全省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积极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财务知识、发票管理、计算机应用技能和信息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296期,培训13088人(次)。特别是开展特色培训,邀请国内最年轻的学者型作家王小平为全市地税系统800多名干部作“感恩”主题讲座,净化了干部心灵。
(五)理论调研具有特色。年初按照省局要求,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上万字的调研材料,被省局编入《湖北经济税源与地税收入可持续性增长研究》一书,并在全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调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下半年又按照省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地税文化调研,11月上旬,在全省地税文化建设研讨会上,市局《税务文化建设实践的哲学思维》的调研文章第一个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另外,市局以《清河论坛》为载体,开展群体性调研,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先后有50多篇调研论文被上级单位或理论刊物采用。同时,还与市委宣传部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地税杯”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扩大了地税影响力。
回顾20xx年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必须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成事之基。20__年,全市地税部门以“五型地税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在谋篇布局中见高低、工作落实中分胜负、难题中看本领、加快发展中论英雄”为标准,通过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通过“行风热线”等互动节目,解答公众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干部自身不足问题。其结果是班子硬、风气顺、效果显,从始至终,从上至下,形成了比工作、比业绩、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第二,必须把团结拼搏的工作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的主旋律。20__年,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除正常工作外,还有“十查十看”、“两项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核心征管软件上线、承办全省篮球比赛决赛等,都是省局关注的重头戏。对此,市局党组充分凝聚大家的力量,形成了统筹兼顾、团结协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全系统讲大局、讲政治、讲团结,奋力争先,7个县(市)有6个单位获得第一名,为市局行评夺冠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必须把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作为推进工作的不懈动力。一年来,全市地税部门之所以能够在克服困难中前进,在解决问题中发展,关键是弘扬务实创新的精神,在落实中创新,以创新推进落实。各地找准突破口,选准着力点,按照一年解决一两个重点问题的思路,通盘考虑、逐步推进税收工作。同时,发扬“逢旗必夺,逢优必争”的争先创优精神,如核心软件上线、思想政治工作、招商引资、纳税服务、档案管理等都形成了特色并在全省交流推广。
第四,必须把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作为工作宗旨。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始终把管理寓于服务中,把热情植于细节中,把纳税人铭刻于心中,从“不让纳税人多跑路,不让纳税人多等待,不让纳税人多掏钱,不让纳税人多受稽查,不让纳税人多怄气”等细节抓起,尽力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彰显了地税“大服务”的特色,也是政风行风评议获得第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获得最佳、文明创建荣获国家级的重要基础。
总之,20xx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税收收入区域间和税种间的波动较大、进展不均;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深度、广度不够,实践不足;税收调研的积极性和深入性不够等,这些都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进行认真研究和重点解决。
自从我20xx年加入**县地方税务局以来,先是被安排到办公室工作,成为县局的驻村工作组成员,一年之后,被安排到城区税务分局工作,做了税收管理员半年,后来税源管理新模式到了纳税辅导岗工作,直到现在,新模式的其中一个特点是设立了几个专业化的岗位,其中,纳税辅导岗成为特色中的特色,兄弟单位来怀集参观学习新模式,其中必到的一站是我们纳税辅导岗,对于一个新成立的岗位,分工,定位,流程等一切都是从摸索开始,如何办出特色?如何体现新模式的优越性?作为纳税辅导岗的一员,自己不断思考探索。作为纳税辅导岗,被纳税人和单位内部人员看作精英骨干,每天为纳税人和单位人解决各种疑难杂症,有一种很大的满足感,可以说很有成就感,自己也尝到了很多东西,珍惜现在的工作,努力奉献出自己的青春,不满足于现在的成绩,给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努力成为业务上的骨干,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在这一年中,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为今后取得更大的成绩,纠正不足,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二、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局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向党靠拢,参加入党培训。
四、具体工作
在这一年中,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是为政风行风评议,我作为我们分局的资料员、联络员,除了负责编写计划总结,简报,到其它单位参观学习,与县纠风办联系,资料采集,整理归档,评比准备等工作,除了利用工作时间还加班加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为分局评议争取高分,并被评为满意单位,并且被全省评为先进单位,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2、认真做好辅导岗的工作,一是耐心做好新开业纳税人的初次核定辅导,二是认真审核发票业户的发票使用情况,三是认真做好社保费的审核,四是社保费的变动操作,规范纳税人的操作,努力使提高社保费到帐率,五是辅导十二万个税的申报工作,六是回答纳税人各种各样的咨询,这需要丰富的税务相关知识,给纳税人完满的答复,
七是个税辅导。
3、认真协助做好车船税的忙时征收工作,春节、清明前后分局设在收费大厅的车船税征收窗口总是人头涌涌,作为流动增加的窗口,除了 努力提高自己的操作技巧,由于比较少接触,还要不断熟悉,虽然比较辛苦,抽调过去哪几个星期一天到晚,双手几 没有停过,但自己的努力大大减轻了收费大厅的压力,令纳税人满意而去,自己有一种会心的满足。
4、认真做好ab角的文书受理岗的工作,文书受理是一项繁琐的工作,特别是建筑业的外出外来户和二手房的转让减免,需要很大的耐心去完成,并且政策变动比较大,自己一个月接触一两天,刚开始很难适应,通过自己的不断调整,积极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升自己,较完满地完成任务。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如收集各人的总结、捐款、意向、派发书籍资料、联系纳税人等。虽然是很琐碎细小的事,但一样需要很认真完成。努力做到令领导满意令同事满意。。
为了全局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除了做好本职工作,我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总结这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年,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全局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在新的一年,我将会继续进步。公务员的工作是来之不易的,是我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努力后才考取的,所以我会倍加珍惜我现在的工作。当然,自己在工作方面也是极为努力。一年来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赞扬,不过我不会骄傲,我会一直工作下去,做一名优秀的人民公仆。
地税系统机构经过几次变革后,在征管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但是在运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缺陷。因此目前很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
一、我市征管面临的难题
(一)征管考核内容过于繁杂,实践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目前,根据总局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基层征管实施“七率”考核,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考核办法尚有待完善。一方面,“七率”中的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存在着计算依据不准、考核与实际脱节等问题;另一方面,按季考核工作量大,采用普查方法必然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采用抽查方法必然导致结果有失真实,效果不佳,因此在征管信息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情况下,按季考核难以实现。
(二)征收力量配置难以平衡。目前从总体上说,我市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相对而言,机关人员偏多,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城区征管人员偏多,农村征管人员偏少。就税收收入而论,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少但效率高,农村农村零散税源征管人员多但效率低。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没有完全到位、征管力量普遍反映紧缺的情况下,既要保证重点税源的征管监控力度,又不能放弃对零散税源的管理主权,因而征收力量配备很难平衡。
(三)征管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一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财政以支定收,对税收计划的行政干预造成了税收任务连年高居不下,偏离了经济税收的航道,征管责任不合理导致难以追究;另一方面,个别税干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违反发票管理、转引买卖税款,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导致征管责任难以追究。
(四)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一方面,两级稽查的同时并存,既与国家税务总局“不许重复多头检查”
的规定相违背,又削弱了稽查队伍的力度,影响税收执法刚性,而且存在城市分局检查科室与稽查局“争权夺利”的现象,加剧双方的矛盾和磨擦;另一方面,在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不合理,造成了管理权限的分散和管理责任的淡化,主要表现在办税服务大厅行使了部分管理权限,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与管理科所工作脱节。
二、我市加强征管应对措施
(一)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我市从规范管理入手,首先是健全了征管制度,抓好了征管基础建设。对内重点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征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完善了登记制度、申报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制度和征管操作程序。二是确定了科学的管理方式,按照“分工、协作、高效”的原则来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发票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二是把好了发票的发售关、审核关、检查关。三是严格了内部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发售,开具发票的责任人严厉追究。四是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坚持内外一事同罚的原则。特别是从严打击了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严格查禁了各单位接收报销非正式发票。
(三)理顺了征管与稽查的关系,强化税务稽查。新的征管模式是以查促管,进而提高征管质量。一是抓计划。以稽查计划明确了稽查部门的查户任务,确定了检查面,并设立了稽查积分制度进行考核。二是采取了有力措施和手段,提高查处税款和滞纳金入库率。三是抓处罚。加大了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避免以补代罚,提高了稽查部门威信。
(四)高度重视和加强了征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了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二是坚持了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建立了全市税务机关的广域网。三是既注重税收信息技术的开放性和技术的先进性,又考虑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兼顾本地区信息化现状,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现有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四是组织了计算机人员方面的培训,同时选派专业人员到学校深造,每个基层单位至少配备了1-2名专业技术人才,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转。
(五)切实解决了基层征管中的难点。一是加强了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代扣代征管理制度,明确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了代扣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三是强化了征收管理,完善征管办法,搜索新的征管办法。四是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和运用了社会力量协税、护税,改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环境,全面促进地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三、征管改革建议
(一)建议规范机构及名称
建议将征收分局的名称统一变更为税务所。根据新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只有以上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才具备税收执法主体资格,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农村征收分局作为县级地税机关下设的征收机构,虽然经过省局的批准设立,征管范围比以前的税务所要大,也能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但并非《征管法》所列示的税务机关,因此不能作为一级执法机构对外承担执法主体的职能,一旦与纳税人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我们将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变更名称后,将使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理。
(二)建议优化机构设置
就我市现状而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征管机构数量过多,设置方式纵横交错,内设机构不规范的局面。内设外勤机构科、所并存,分局的结算与稽查的检查同时并存,农村征收分局数量过多,直接导致税收固定成本过高。
建议将城市分局定位为一级管理机构。城市分局与县以下的征收分局性质不同,它对应城市的区级政府,是县区一级政府的法定职能部门,承担县局机构同样的职责,因而不应作为市局派出的征收机构,只能作为一级管理机构存在。
建议调整农村税务所(征收分局)设置,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实行集中巡回征收。驻乡专管员模式已经实行几十年,但在农村税干人手不足、税源零星分散、交通发达,信息畅通的情况下,显露出诸多的弊端,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单人驻乡,势孤力薄,难以执法,难以考核,而且造成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不足。新的《征管法》实施后,对税务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求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实施,从法律上否定了单人驻乡的旧模式。解决办法:一是适当合并税源少的征收分局,改设成大的税务所;二是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三、设立巡回征收组,每个组配备2-3人,由中心税务所管理。
建议调整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提高城市分局的整体效能。城市分局统一按纳税人纳税诚信等级设置机构和服务窗口,以纳税信誉等级分类实施管理分类。把纳税信誉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可以节约管理力量,把纳税信誉不太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便于加强监管力度,把纳税信誉特差的单位集中起来,便于加大稽查力度,不同等级的纳税户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当纳税户的信誉等级调整后,更换其管理部门。这样既有利于调整内部征管力量的分配,又有利于加深纳税人对自己纳税信誉等级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扭转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而且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形成一个习惯性的认识,了解一个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就联想知道其主管税务所,知道其主管税务所,就可以得知其纳税信誉等级。
(三)建议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扩大“一级稽查”模式,撤消城市分局的检查科室,集中税收检查权限,迅速增加稽查队伍力量。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既能增强纲税人的法律意识,又能提高税务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强化依法治税,维护税法威严。既有利于税务稽查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又有利于减少城市分局与稽查之间的干扰和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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